根据《关于印发<晋江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住房优待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晋委办发〔2016〕15号)中第三条“每年度安排1000个安置房购房(或自行购房补助)资格给住房优待对象”规定,并结合选择2021-2022年度积分优待住房优待措施的情况,2021-2022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统筹安排600套安置房(具体房源及售价情况见附件)、400个自行购房补助资格,合计1000个安置房购房(或自行购房补助)资格。
温馨提示:今后年度积分优待住房将结合全市安置剩余房源实际情况来统筹分配积分优待安置房房源和自行购房补助资格的具体指标,若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住房实施办法有调整,将按新的规定执行。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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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源售价咨询电话:0595-85622181
积分优待政策咨询电话:0595-85626135
2021-2022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房源汇总表
200-2021年度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住房定价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