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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城区刚需摇号政策进一步规范
3月19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
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和产业实用人才
在中心市区刚需购房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心市区户籍无房家庭、高层次人才、产业实用人才
这三类人群仍然可参与刚需摇号
产业实用人才认定条件有新变化
年薪需达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
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
基本条件
高层次人才或产业实用人才家庭(以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含县、县级市、区、管委会,下同)无住房。(无变化)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经认定为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且在服务期内。(无变化)2.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单位支付工资薪金的总收入,不包含期权、股权和分红、科研成果转化等。当年度调整工作单位的,可以合并计算。(新调整:去掉含科研院所,年薪调整为达到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年薪指工资薪金总收入)
▲此前发布的产业实用人才认定条件
据了解,2019年泉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72321元,比上年增加6406元,增长9.7%。所以,此次产业实用人才,年薪需≥216963元( 来源:泉州市统计局,2020年的统计信息暂未发布,仅供参考)近年泉州楼市调控逐步深入,取得较好的成效,一方面,坚持贯彻“房住不炒”决心不动摇,另一方面,在楼市“因城施策”上也持续着进行小修小补。
>>> 2018年4月以前,不分刚需非刚需,只要符合资格,所有人享有同样的购房资格。
>>> 2018年4月以后,泉州中心城区的公证摇号加码了“保刚需”,规定所有房源先划拨60%为刚需,剩余40%为非刚需;刚需认定标准为户籍所在地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以上三区名下无住房;
>>> 2019年5月开始,泉州在原有的保刚需基础上,继续加码了保高层次人次刚需购房的政策,规定在批售房源中,先划拨10%给高层次人次,剩下的90%再按四六开的方式分给非刚需、刚需。
>>> 2020年11月,泉州将产业实用人才纳入刚需购房行列。产业实用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样可享10%的优先购房权,但购房顺序排在高层次人才之后。
>>> 2020年11月,刚需认定门槛进一步提高,凡是迁户口、离婚或者卖房未满6个月的,都将按原来的身份进行资格认定。
>>> 2021年3月,产业实用人才认定条件调整为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不含我市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就业,年薪达到统计部门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产业实用人才。
高层次、产业实用人才刚需购房可这样申请
有购房意向的人才在房源公告后3日内通过“泉房通”网站进行申请,申请日截至最后一天17:00。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如在申请日内被退回的,补件时间截至最后一天18:00。逾期不再受理购房申请。
申请材料
在“泉房通”网站上传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一)高层次人才或产业实用人才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二)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生效文书、丧偶证明等);(三)申请人在职证明(需单位盖章,因特殊情况确无工作单位的高层次人才无需提供);(四)高层次人才需提交高层次人才证。
(五)产业实用人才需提交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的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截图及“收入合计”子项“工资薪金”截图,选房现场打开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确认。如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尚未开始,可参照个人所得税APP上一年度收入纳税明细(工资薪金)。
也可视情况,提交纳税清单(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体现收入额)或单位出具的年底个税《员工申请情况汇总》(需体现每月及年度累计申报收入额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