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据悉,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为42.7669公顷。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溪山村、蛟南村、河市村。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示
为保障洛江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需要,维护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福建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批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洛江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在充分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的意见后,征求了有关部门、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见。现将修改完善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用地总规模为42.7669公顷。项目位于洛江区河市镇溪山村、蛟南村、河市村。
二、公示期限
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5日。
三、反馈方式
本方案在洛江区政府信息网站上公示和在成片开发范围内所在村公告栏公示后,河市镇溪山村、蛟南村、河市村村委会(或集体经济组织)应召开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充分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代表意见,并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洛江区自然资源局反馈。
社会公众若对本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洛江区自然资源局。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提出意见者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联 系 人:陈雪青、陈艳玲
联系电话:0595-22632621
邮 箱:yd22632621@126.com
地 址:洛江区万安街道安吉路231号洛江区自然资源局
邮 编:362011
附件:洛江区2021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
本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位于省级经济开发区—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西片园区内,属于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在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洛江区城市建设规划,列入洛江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充分衔接。
通过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可与省级经济开发区原已入驻企业连成一片,为引导工业项目优先在开发区建设提供载体,有利于发挥规划管控和用途管制作用,形成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省级开发区,有利于推进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洛江区城市建设规划和今后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促进洛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洛江区城市建设规划和今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规划引进三一筑工(泉州)建筑科技项目,有利于推进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带动就业,规划建设河西路市政道路、河市第三中心小学用地,将进一步完善片区教育、市政道路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片区人居环境,保障片区儿童方便就近入学,对促进实现洛江区2021年及“十四五”规划预定的国民经济发展目标具有积极作用。
本批次土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42.7669公顷,其中:农用地22.3861公顷(其中:耕地20.4076公顷),建设用地20.2028公顷,未利用地0.178公顷。共4个地块,主要用途为工业用地、城镇道路用地、教育用地、监教场所用地。
实施本批次成片开发,引进工业产业项目,按照企业提供的预申请承诺书,可带动就业800人,解决当地农民就业问题,建设河市第三中心小学民生工程,有效解决片区教育资源紧张状况,实现片区儿童就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建设河西路市政道路,完善了片区交通网络,方便群众出行,加速推进洛江区城镇化进程,群众反应良好,社会效益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