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公布了
《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成果批前公示
涉及用地面积约7.4平方公里
其中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37.23公顷
公示主要内容
0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古浮湾,南至石祥路-狮祥二路-永祥路-沿海大通道,西至祥鸿大道,东至环湾路,总面积7.40平方公里。
0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
03、定位与规模
功能定位:编制区作为石狮市海洋产业发展的核心空间,总体定位为全国海洋产业示范区、海西海洋生物科技领跑者。
发展规模:规划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人口规模约为4.2万人,总用地面积740.31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37.23公顷。
04、规划结构:两心、三轴、三区
两心:公共服务中心、滨海景观中心;
三轴:滨海景观轴、区域联动轴、活力创新轴;三区:产学研一体区、海洋产业区、品质生活区。
0.5、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47.1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8.77%。其中,二类住宅用地4.18公顷,服务设施用地3.45公顷,商住混合用地39.50公顷。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88.1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41%。其中,行政办公用地0.24公顷,文化设施用地1.17公顷,教育科研用地82.00公顷,体育用地0.22公顷,宗教用地4.51公顷。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3.0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42%。其中,商业用地9.81公顷,加油加气站用地1.09公顷,其他服务设施用地2.11公顷。
(4)工业用地
规划工业用地148.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7.70%。其中,一类工业用地2.05公顷,二类工业用地146.74公顷。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36.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5.35%。其中,城市道路用地130.66公顷,公共交通场站用地1.97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3.54公顷。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7.2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35%。其中,供应设施用地3.66公顷,环境设施用地2.96公顷,安全设施用地0.65公顷。
(7)绿地与广场用地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86.9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6.18%。其中,公园绿地71.25公顷,防护绿地14.83公顷,广场用地0.85公顷。
(8)发展备用地
规划发展备用地9.7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82%。
06、“三大设施”控制
石狮市海洋生物科技园区的公共设施配置情况汇总参见下表。
07、道路交通规划
1、路网规划
规划范围内由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形成“三横五纵”的道路骨架。规划范围内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个等级,道路总长度为48.10千米。
城市路网密度(含弹性路网)为6.50千米/平方千米。其中,快速路路网密度为0.37千米/平方千米,城市主干路路网密度为2.13千米/平方千米,城市次干路路网密度为1.81千米/平方千米,城市支路路网密度(含弹性路网)为2.19千米/平方千米。
快速路:石狮大道,控制红线宽度60米;
主干道:沿海大通道红线宽度为50米,伍堡路、石祥路、祥鸿大道(石狮大道以北)红线宽度为48米,祥鸿大道(石狮大道以南)红线宽度为44米,永祥路(沿海大通道以南)、镇前路(石狮大道以北)红线宽度为30米,镇前路(石狮大道以南)红线宽度为26米;次干道:环湾路红线宽度为37米,莲农西路、伍鸿路、狮祥二路(石祥路以南)红线宽度为26米,后湖路、泰山东路红线宽度20米,狮祥二路(石祥路以北)、古浮二路、横二路、锦莲一路、莲一路红线宽度为18米;支路:其余道路为支路,控制红线宽度7-26米。
2、交通设施规划
社会停车场规划:规划布置独立用地停车场9处,用地共计3.54公顷。
配建停车场:各规划地块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02)》标准规划配套停车场(库)。
01
绿地系统
1、公园绿地:规划公园绿地71.25公顷,包括滨海公园绿地、城市级公园绿地和社区级公园绿地。
2、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14.83公顷。道路防护绿地主要沿石狮大道两侧、沿海大通道(祥鸿大道-石祥路)南侧与西侧控制;河道防护绿地沿湖西溪两侧、南尾溪两侧、水尾桥溪两侧控制。
3、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0.85公顷,为沿古浮湾的两处小广场。
4、农林用地:保留农林用地23.19公顷,其中9.14公顷为永久基本农田,应严格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