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泉州公证摇号再有大调整!
一大批人将失去刚需摇号资格!
根据多方消息求证核实,泉州的刚需认定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凡是迁户口、离婚或者卖房未满6个月的,都将按原来的身份进行资格认定。
具体如下
刚需认筹购房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认筹人户籍所在地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且户籍迁入需满6个月;2.认筹人的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名下无住房;3、离婚或房屋转让未满6个月的,按离婚前或转让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数计算。
对已在泉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胞,可享受泉州市属地居民同等购房政策。其中,在中心市区(鲤城、丰泽区、泉州开发区)办理台湾居民居住证且在全市范围内无住房的,可参与中心市区刚需摇号购房。
此前网传的泉州市区摇号政策调整新规细则
梳理泉州“保刚需”政策的几次调整,可以看出,泉州贯彻“房住不炒”不可谓不彻底。
>>> 2018年4月以前,不分刚需非刚需,只要符合资格,所有人享有同样的购房资格。
>>> 2018年4月以后,泉州中心城区的公证摇号加码了“保刚需”,规定所有房源先划拨60%为刚需,剩余40%为非刚需;刚需认定标准为户籍所在地在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购房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以上三区名下无住房;>>> 2019年5月开始,泉州在原有的保刚需基础上,继续加码了保高层次人次刚需购房的政策,规定在批售房源中,先划拨10%给高层次人次,剩下的90%再按四六开的方式分给非刚需、刚需。
>>> 2020年11月,泉州将产业实用人才纳入刚需购房行列。产业实用人才与高层次人才同样可享10%的优先购房权,但购房顺序排在高层次人才之后。
>>> 2020年11月,刚需认定门槛进一步提高,凡是迁户口、离婚或者卖房未满6个月的,都将按原来的身份进行资格认定。
此前,不少购房者通过各种方式运作,获取刚需购房资格。此次新规加码将为泉州购房政策打上“补丁”,而刚需认定标准的提高,也将进一步提升非刚需房源的购买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