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德自然资告字[2020]015号
经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地位于浔中镇乐陶村,出让面积为69715.35平方米(折104.57亩),出让用途为住宅-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出让条件为净地,现状土地。
该宗地主要规划指标:1.0<容积率≤2.8,商业建筑面积≤计容面积的10%(可分割销售);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如设计多层住宅,高度应不低于18米;室外地面铺装透水率≥30%;其他未详尽事项按照《德化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出具G202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划条件的函》(德自然资函〔2020〕48号)执行。
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拍卖出让G2020-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德建函〔2020〕42号),该地块建成后住宅部分毛坯最高销售均价为人民币9800元/平方米,住宅部分精装修最高销售均价为人民币11800元/平方米,其他详见拍卖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同时提交竞买保证金以及如竞得该地块,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均属于自由资金且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5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8月17日至2020年8月25日到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九楼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再2020年8月2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8月27日15时00分在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十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详见拍卖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德化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8259176034
开户单位: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银行账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0003
德化县自然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