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德征启公告〔2020〕3号
为实施德化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三)、蕉溪住宅小区(地块四)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用途
1.拟征地面积:地块三2.6028公顷,地块四6.2309公顷。
2.地块三征地范围:东至林地、西至耕地、南至旧砖厂、北至林地。地块四征地范围:东至农香阁私房菜停车场、西至林地、南至355国道、北至梨场。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雷峰镇蕉溪村。
4.征地用途: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三)、蕉溪住宅小区(地块四), 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8日由雷峰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雷峰镇和蕉溪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蕉溪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该项目征收工作委托雷峰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德化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