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丰泽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公布。35所公民办小学计划招生152个班级。招生对象为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根据《实施意见》,公办小学于7月27日起分批接受片区内适龄儿童;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等入学登记申请。民办小学于7月27日-7月31日进行网上报名,将采取电脑摇号录取。
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就学。
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区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招生。
招生对象
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1.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招生对象必须“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产权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必须是他们的实际住所;单身公寓商品房原则上三年提供一个学位)。如户口和住所分离是因政府项目拆迁房屋造成的,则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属片区学校上学。
片区内招生对象所落户口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1日前。超过截止日期后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学校统一登记后报送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非本区户籍但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丰泽区内购房并已经入住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应持有房产证且在该住房实际居住的,到居住地所在学校进行登记、审核,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非本区户籍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
非本区户籍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仍在丰泽区生活居住并有相对固定的住所(居住证);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下称“两证”)为2019年9月1日前,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按照2019年秋季招生预告,从2021年秋季起,“两证”签发时间均需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
户籍在丰泽、鲤城、洛江、泉港、台商投资区的,现实际居住在丰泽区的(下称“五区人员”),属于人户分离(居住地与常住人口登记地不一致)不属于流动人口,无法申领居住证的。其一父母(监护人)需提供符合“合法稳定住所”条件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一年(含一年)以上(截止2019年9月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及社区证明,并由所在街道分管领导审核后出具街道办事处证明;其二是父母(监护人)其中一方应提供2019年9月1日前且至今在我区合法务工(劳动合同)、经商(营业执照)等有效的证件,且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或经商。
从2021年秋季起,“五区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须提供达到1年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3月1日前),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证明时间2021年3月1日前)。
4.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1)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申请在我区入学,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房产所在地或居住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母亲)为本区户籍的,区教育局根据其父亲(母亲)户籍地统筹安排入学;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区户籍的,申请就读公办学校,参照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执行。(2021年秋季起,居住证、务工证均需达一年六个月及以上)
(2)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学生因家长在丰泽区购房置业或工作需随父亲(母亲)在丰泽区生活而要求在丰泽区就读小学的,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台办、财政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台商子女在闽就读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7〕210号)《福建省贯彻<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闽教合作〔2018〕22号)要求,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3)华侨、外籍学生申请在我区就读小学的,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1999年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外国学生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到居住地所属片区内公办小学就读。
民办小学招生办法
民办小学的招生由区教育局负责,优先招收丰泽区域适龄儿童入学,坚持免试入学的原则,自觉规范招生行为。民办招生不得限制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预收费、乱收费;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按上级招生文件精神执行,确保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等有关工作落实到位。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
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二)网上信息采集和填报志愿
由丰泽区教育局建立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报名摇号系统”,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填报志愿。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符合招生入学要求的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具体报名和录取办法(见文末)《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三)电脑摇号和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批次:单列录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采取线下审核公示直接录取。照顾人数直接从学校招生计划数中扣除。其余报名对象均须按规定参加电脑摇号录取。
第二批次:优先录取丰泽区域内常住适龄儿童(指区域内户籍适龄儿童,区域内随迁适龄子女,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录取。
第三批次:若有剩余学位,录取丰泽区域外常住适龄儿童(只针对市级审批的或寄宿制民办学校)。
电脑摇号工作由丰泽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摇号结束后,区教育局公布电脑摇号结果,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备案电脑摇号结果以便查询。
(四)现场注册
已确认电脑摇号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确认录取学校进行注册,并签订《丰泽区规范民办小学招生收费双向承诺书》(见文末)。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审核
区教育局对民办学校新生注册情况进行审核汇总。
(六)补录
民办小学若招生计划数未招满的,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符合条件的、有意向的适龄儿童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到公办学校就读;对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符合丰泽区公办小学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到服务区公办学校就读。
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象入学办法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政策性照顾入学的统筹和协调工作。按照《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有关规定的通知》(泉人社文〔2020〕138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泉州市贯彻落实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民办小学除上述优待照顾对象外,还包括该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和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
严格执行《残疾人教育条例》规定,加强残疾儿童分类安置工作,为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残疾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确保每个残疾儿童少年都能够接受合适的教育,做到全覆盖、零拒绝。在区教育、卫健、残联等部门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开展教育评估认定后,落实残疾儿童教育安置。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因残疾原因,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送教和远程教育相结合方式实施送教上门,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教育权益。普通小学融合教育试点校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学校服务区外的残疾适龄儿童。
招生程序和时间
为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各小学统一按以下程序和时间招生
(一)片区内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8日:各小学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
7月27日-7月29日:各小学接受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报名登记。
8月10日前:各小学汇总片区内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各小学公布服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随迁适龄子女招生程序和时间
7月29日-7月31日:相关小学接受随迁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登记。
8月10日前:相关小学汇总申请入学的随迁适龄子女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
8月20日前:相关小学公布随迁适龄子女资格审核与录取结果并及时分发录取通知书。
(三)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招生程序和时间
同招收随迁适龄子女的程序和时间。
(四)民办小学招生报名和摇号时间
7月27日-7月31日:网上报名。
8月3日-8月12日:审核报名资格并公示。
8月14日-8月15日:电脑摇号录取、并公布录取名单。
工作要求
(一)各公办小学应于 7 月8日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小学招生服务片区、招生规模及张贴招生通告;各街道办事处于 7 月15日前向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届时由家长或监护人携带孩子及提供相关材料(详见招生情况一览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片区学校报名,经学校核对无误后,给予办理登记手续。
(二)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在组织学校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 “捐资助学费” “赞助费”等。
(三)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要求进入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就学的,区教育局和学校在确保户籍关系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学的前提下,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容量安排申请入学的对象,若申请登记入学人数需求超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招生计划时,将采取随机摇号的办法公平解决入学。学位不足的学校于8月17日公开随机摇号,确定入学对象,并完成报名工作。参加随机摇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公办小学就读机会。
(四)各学校要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严格做好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工作,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于当年9月1日前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填表提出申请,报当地街道和区教育局批准后,交学校备案。
(五)各小学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咨询电话。要增强法治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小学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学校应认真学习,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相关文件
2020年秋季丰泽区招收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公办小学名单
东湖街道:丰泽区第一中心小学(含少林校区);
丰泽街道:丰泽区第二中心小学;
泉秀街道:丰泽区第三中心小学、丰泽区第五实验小学;
东海街道:丰泽区第四中心小学、丰泽区云谷小学、丰泽区云山小学、丰泽区临海小学、丰泽区宝山小学、丰泽区渚江小学;
城东街道:丰泽区第五中心小学、丰泽区鹤山小学、丰泽区乌屿小学、丰泽区浔江小学、丰泽区东星实验小学、丰泽区海滨实验小学;
北峰街道:丰泽区第六中心小学、丰泽区群石实验小学、丰泽区见龙亭实验小学;
清源街道:丰泽区第七中心小学、丰泽区环清小学、丰泽区西湖小学;
华大街道:丰泽区第八中心小学。
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全市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教初【2020】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本着加强管理、严格审查、规范程序、服务学生的原则,制定2020年泉州市丰泽区民办小学招生工作服务指南。
一、报名对象
1.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教育优待照顾对象;
2.户籍关系在丰泽区及居住在本区内的随迁适龄儿童;
3.经泉州市教育局审批的同意跨区报名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起止时间
2020年7月27日8:30至2020年7月31日18:00
三、招生范围和计划
四、报名和录取办法
1.报名平台:丰泽区建立民办小学报名摇号系统(下载“i丰泽”APP)。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民办小学的入学登记、材料审核、摇号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都在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任何学校不得自行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信息登记、网上预约等方式进行预报名,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取消报名资格。
2.招生报名方式: 家长于7月27日-7月3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家长选择志愿学校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信息后生成唯一的报名号,此号将作为摇号的号码。
3.报名志愿
每一个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所民办小学,同时应向所属服务区公办学校报名。
4.报名资格审核:8月1日-8月10日,教育局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线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短信通知。
如果报名对象属于政策性照顾对象,需在8月2日-8月4日到区教育局502室,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区教育局审核合格后于8月上旬进行线上公示。
5.录取方式
教育局核对各校招生数和报名人数,当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实行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实行分批次电脑摇号录取;电脑摇号由区教育局主持,邀请区教育局纪检组、公证机构、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现场参与,群众可以通过手机APP观看现场摇号直播,摇号程序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6.现场注册
电脑摇号结束后,摇号结果分批次通过报名系统发布,家长需登陆“i丰泽”APP查询;8月16日各民办小学通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注册(注册时间:8月17日-8月18日),逾期未注册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电脑摇号确定录取资格且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学生。
五、网上报名摇号流程
(1)下载登录:家长可通过各大应用市场下载“i丰泽”APP,完成注册后,登录丰泽区民办小学报名摇号系统。
(2)阅读公告:进入首页公告栏阅读区招生公告、四所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政策,了解学校的办学规模、特色及收费,阅读并提交个人承诺书等。
(3)选择学校: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按网页提示)。
(4)提交信息:家长要按照网页上的说明,准确地填写每一项内容。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已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其准确无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5)确认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通知。
(6)观看摇号:家长可通过“i丰泽”APP观看现场摇号视频直播。
(7)录取通知:公布摇号结果,学校以短信通知注册。
(8)审核公告:区教育局对所有录取名单审核,进行公告。
六、温馨提醒和注意事项
1.民办校招生收费有别于公办学校,学生和家长填报民办校时,务必要先了解学校的收费标准,根据学生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选择学校。
2.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清楚、有说服力,在报名时间内,按照要求一次性上传,并在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填写有关承诺。进入审核阶段不能变动信息。
3.家长要注意招生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注意规范操作。
4.申请以捆绑方式参加电脑派位的双(多)胞胎学生家长选择多胞胎选项,添加信息,获得一个报名号。
5.教育局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22508505,联系人:王老师、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