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16)闽05执582号
申请执行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被执行人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洪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厦门鹭江公证处作出的(2015)厦鹭证执字第00114号执行证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执行人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委托拍卖机构对被执行人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址在泉州市洛江区电子产业集中区6-1-1地块“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一期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和二期9-15#楼、商场、地下室车位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2017年11月28日买受人泉州洛江区万晟置业有限公司以52300万元的最高价竞得该财产。本院于2017年12月15日裁定将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址在泉州市洛江区电子产业集中区6-1-1地块“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一期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和二期9-15#楼,商场、地下室车位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详见抵押物清单)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过户至买受人泉州洛江区万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之规定,现责令被执行人及其他所有占用人包括现场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等于2017年12月25日前迁出占用的拍卖标的物,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0日
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房地产项目位于泉州市洛江区十八坎山。2012年江山丽园对外销售一期住宅,合同承诺交房时间为2014年5月1日,但直至2015年项目停工烂尾。
此次并非该标的第一次拍卖!2017年1月25日,泉州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洛江区电子产业集中区6-1-1地块“宏益国际城·江山丽园”一期部分在建工程及土地和二期9-15#楼、商场、地下室车位在建工程及土地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楼拍卖厅拍卖,起拍价69714.28万元,保证金12000万元,但最终流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