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8月2日晚发布公告称,在7月31日,发行人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及联合主承销商已确定本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每年4.2%,首批国内债券的期限为3年。
公告显示,发行首批国内债券的所得款项将用于碧桂园的若干现有债务重新募集资金,及一般营运资本用途。
碧桂园董事会认为,发行国内债券是碧桂园在中国金融市场获得认可的重要里程,将为碧桂园的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财务灵活性,国内债券可优化碧桂园的债务架构。
据了解,碧桂园7月30日已宣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批准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有关建议向合资格投资者分批发行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的国内公司债券,其中上述已确定票面利率为4.2%本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首批国内债券计划于2015年第三季度。国内债券将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