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龙湖地产有限公司公告称,根据2009年11月1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公司将向若干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有待彼等各自接纳)以认购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的普通股共计1.1亿股。
据公告,此次授出的所有购股权中,1120万股授予公司执行董事邵明晓、冯劲义,其余9880万股授予公司若干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此次售出的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股份9.37港元。
于11月4日,龙湖董事会包括九名成员:执行董事吴亚军女士、邵明晓先生、周德康先生、冯劲义先生及韦华宁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Frederick Peter Churchouse先生、陈志安先生、项兵博士及曾鸣博士。
而就在10月28日,龙湖还宣布,为利于集团持续运作及发展,决议自即日起采纳限制性股份激励计划,作为挽留及鼓励雇员的激励措施。
激励计划公告显示,受托人汇丰银行信托(香港)有限公司,将以龙湖地产提供的现金,在市场上购入现有股份,并以信托形式代相关选定雇员持有,直至该等股份按计划规则归属予相关选定雇员为止。
受托人于该计划期间,可购买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龙湖地产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的3%。同时,根据该计划可能授予个别选定雇员的最高限制性股份数目不得超过龙湖地产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的1%。
(海西地产网 翁琳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