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分别出让晋江市G2014—17至2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其他相关要求
(一)交地方式为晋江市紫帽片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在土地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净地交付。
(二)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全资子公司(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上述11宗用地进行开发建设,开发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三)上述11宗用地的动工时限、开发建设要求和其他相关事宜分别按晋江市紫帽片区改造建设项目指挥部和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共同拟定的《出让说明》(晋土储〔2014〕70至80号)执行,《出让说明》(晋土储〔2014〕70至80号)分别作为上述11宗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竞得人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至地块成交价款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竞得人不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我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我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出让的成交价款不包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本市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晋江市G2014—17号至27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分别为4040万元整、4100万元整、5680万元整、5620万元整、4000万元整、4820万元整、4520万元整、1080万元整、340万元整、740万元整、152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17时(须到帐)。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四、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报价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二)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16日17时。
(三)挂牌交易期限:2014年6月9日9时至2014年6月18日17时整。
(四)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5月26日至2014年6月16日,到我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4年6月16日17时前,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竞买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须征得我局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二)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6月16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我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联系。
九、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 真:0595-85629625
联 系 人:叶小姐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4年5月19日
(海西地产网 张喵喵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