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德碧桂园作为买方,与清远新亚于10月28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4.77亿元(相当于约6.06亿港元)向清远新亚收购目标公司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49%股权。
10月28日,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顺德碧桂园作为买方,与清远新亚于10月28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拟以4.77亿元(相当于约6.06亿港元)向清远新亚收购目标公司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49%股权。
同日,股权转让协议订约方亦与南山旅游订立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因应(其中包括)收购事项完成时清远新亚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股权及偿还目标公司欠付卖方的股东贷款而修订合作协议的条款。
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目标公司,主要从事的主要业务是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的多幅土地,拟开发成住宅物业。
公告称,由于城镇规划有变,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要求目标公司以原属项目地块约18.5万平方米的若干地块及南山旅游所拥有土地使用权所涉约4699.53平方米土地换取其他地块。
清远碧桂园新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以总代价1507.44万元(相当于约1914.45万港元)或每平方米约2325元(相当于每平方米约2952.75港元)自南山旅游购买上述约4699.53平方米土地;及另一幅约1784.1平方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便统一规划与开发项目地块及换地。
碧桂园称,收购事项(及偿还贷款(属于收购事项条款的一部分))与集团在中国进行物业开发的商业策略一致,且收购事项及偿还贷款会扩大集团物业项目及商机的基础,将对集团的利润及日后发展带来正面贡献,为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带来长线利益。
(海西地产网 林晓军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