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开发的【隆盛·福隆花园】已具备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自2013年7月9日起正式办理交房,请业主携带《交房通知书》上载明的相关材料,到【隆盛·福隆花园】现场物业管理中心办理交房手续。
特此公告
惠安县隆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3年7月5日
(海西地产网 陈煜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