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州市城建委通报了4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此轮检查对各保障房项目给予考评,考评倒数三名的项目被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示。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分别为:首山丽景一期2#-8#楼;福建省蓝建集团经济适用房;某部队经济适用房。
一些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据了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如福州火车站河滨(盛景苑)保障房西南角基坑支护支撑冠梁和基坑边坡坡顶截排水沟未按图施工,边坡支护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和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值已超预警。
检查发现部分工程模板工程施工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如首山丽景一期2#剪力墙模板主楞间距偏大(达800mm),梁板模板支撑架顶层水平拉杆、扫地杆设置不到位等;钢筋安装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首山丽景一期2#和永南佳园17#楼梁柱节点处箍筋间距偏大;福建省蓝建集团经济适用房和官路小区2#楼部分框架柱箍筋弯钩平直段长度不足10d等问题。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一些工程砼工程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主体结构砼存在质量缺陷,如东山苗圃保障房6#楼剪力墙砼和边柱砼多处爆模;官路小区2#楼15层个别框架柱主筋露筋等。
质量保证自控体系运转不正常
部分施工单位不认真履责,质量保证自控体系运转不正常。如抽查锦绣滨城东区5#楼和东山苗圃保障房6#楼时发现,未按规定开展模板、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自查(滚动检查)工作;抽查远东丽景11#楼和官路小区2#楼时发现,部分楼层砼结构已验收,但未按规定进行砼实体强度抽测;某部队经济适用房工程和省蓝建集团经济适用房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企业监管不到位,甚至有“脱管”的现象。
抽查发现,对官路小区2#楼和盖山新苑7#-8#楼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改正。
首山丽景一期等被挂黄牌警示
据了解,此轮检查考评列前三名的项目分别为:远东丽景3#、4#、13#-18#楼,上海新苑C1#-C10#楼、幼儿园;江厦小区1#-3#、6#、8#楼及配套。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分别为:首山丽景一期2#-8#楼;福建省蓝建集团经济适用房;某部队经济适用房。
此次检查,对远东丽景3#、4#、13#-18#楼等考评列前三名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首山丽景一期2#-8#楼等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示。
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12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建造师,依照省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记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建筑质监站、安全站依法予以处理。
多项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
据了解,检查还发现了保障房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如飞凤水岸7#楼墙体聚苯颗粒保温浆料节能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先行使用;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如官路小区2#楼存在砌体纵横墙交接处留母槎;装饰装修和屋面工程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象峰新苑5#楼和福湾新城春风苑11#楼屋面防水层已验收,但出屋面管根泛水、过水洞口防水尚未施工到位等。
此外,部分工程大型建筑起重机械管控不严,如官路小区2#楼塔吊附墙自制未做专家论证或厂家确认,已使用超过半年未进行检测。
相关新闻
东南快报讯(记者许才芳)福州市建委昨日通报了上个月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情况,首山丽景一期2#-8#楼等被挂黄牌警示。
4月份,福州共检查了保障性安居工程44项,建筑面积329.8万㎡,其中2项工程已竣工验收,4项工程已基本完成,9项工程停工或无施工进度。专项督查共68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0份,并对各保障房项目给予考评,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被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示。
此轮检查考评列前三名的项目分别为:远东丽景3#、4#、13#-18#楼,上海新苑C1-C10#楼、幼儿园,江厦小区1#-3#、6#、8#楼及配套。对考评列前三名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首山丽景一期2#-8#楼等考评列倒数三名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示。还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12个工程项目的总监或建造师,依照动态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记分。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建筑质监站、安全站依法予以处理。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深基坑支护工程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福州火车站河滨(盛景苑)保障房西南角基坑支护支撑冠梁和基坑边坡坡顶截排水沟未按图施工,边坡支护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和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值已超预警,但未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南面土方施工未按专项方案要求分层开挖,基坑临边安全防护不到位。
模板工程未严格执行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如首山丽景一期2#剪力墙模板主楞间距偏大(达800mm),梁板模板支撑架顶层水平拉杆、扫地杆设置不到位等;钢筋安装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首山丽景一期2#楼和永南佳园17#楼梁柱节点处箍筋间距偏大。
此外,检查中还发现砼工程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主体结构砼存在质量缺陷,如东山苗圃保障房6#楼剪力墙砼和边柱砼多处爆模;官路小区2#楼15层个别框架柱主筋露筋等。
检查还发现保障房工程建筑节能工程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如飞凤水岸7#楼墙体节能材料未经检验合格先行使用,未要求对外窗K值进行检验已开始进行外窗安装;填充墙砌体工程施工不符合要求,如官路小区2#楼;装饰装修和屋面工程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如象峰新苑5#楼和福湾新城春风苑11#楼。
此次检查还发现参建各方责任主体
行为和质量安全自控体系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东山苗圃保障房5#、6#、8#楼及地下室工程建设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专业配备不全,建设单位项目部对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到岗签到情况无检查记录。
而部分施工单位不认真履责,质量保证自控体系运转不正常。如锦绣滨城东区5#楼和东山苗圃保障房6#楼,未按规定开展模板、现浇砼结构工程质量自查(滚动检查)工作;远东丽景11#楼和官路小区2#楼部分楼层砼结构已验收,但未按规定进行砼实体强度抽测。
此外,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责,对现场出现的质量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并发出整改通知单,如对官路小区2#楼和盖山新苑7#-8#楼的质量安全隐患,监理单位未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改正。
日前,福州市城建委通报了4月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监督检查情况。据悉,4月份福州共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计44项,其中2项工程已竣工验收,4项工程基本完成,9项工程停工或无施工进度,专项督查共68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0份,对首山丽景一期2#楼~8#楼等考评倒数三名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并挂黄牌给予警告。
检查发现,福州火车站河滨(盛景苑)保障房、首山丽景一期2#楼、永南佳园17#楼、官路小区2#楼、东山苗圃保障房6#楼、象峰新苑5#楼、福湾新城春风苑11#楼、东山新苑二期二区13#楼、省直单位五四北社会保障性住房一期1#楼、锦绣滨城东区5#楼、远东丽景11#楼、盖山新苑7#楼和8#楼等工程,存在未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等问题。
此轮检查考评列前三名的项目分别为远东丽景3#楼、4#楼、13#楼至18#楼,上海新苑C1#~C10#楼、幼儿园,江夏小区1#楼~3#楼、6#楼、8#楼及配套。
(海西地产投资网 陈诚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