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位于福安市区富春溪西岸的坂中乡亭兜村,部分民房正在加紧拆除,为我省重点项目富春大道工程及安置房建设“让路”。据悉,该项目征迁工作可望在国庆节前全面完成。悠悠流淌的富春溪是福安人的“母亲河”,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城市的发展,其东岸的福安老城区日益面临着人口绸密、交通拥堵的压力。早在2006年,福安市委、市政府为了拓展城市空间,放眼富春溪西岸,规划建设富春大道,从而将富春溪纳入“城中河”,以疏导过境车辆通行,缓解老城区的交通压力,并配置便捷、人性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形成配置合理、环境优越、特色显著的城市新区,进一步提升福安的城市形象和品位。
据了解,富春大道规划全长8.5公里,按二级主干道标准设计,预计投资5.33亿元。它南起宁上高速公路江家渡大桥西岸,北至坂中乡长汀村,是福建省确定的重点项目福安西部通道的重点工程之一。该工程分两期建设,需要征迁房屋500多幢近700户,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涉及坂中乡亭兜、湖口、满春等3个村居6个自然村。自2009年6月起,富春大道房屋征迁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福安市政府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富春溪西岸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复》(宁政文 [2010]234号),依法依规做好安征迁工作,得到大多数村民的支持与配合,但也有少数村民阻挠征迁工作。
福安坂中乡亭兜村郭氏俩兄弟在没有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富春大道和富春溪西岸拆迁安置用地范围内,建起两栋五层半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分别为508.14平方米、620.74平方米。该房屋所有人虽经多方面多次做思想动员工作,仍拒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今年8月,福安市建设局对该房屋进行调查、取证,并通过发布公告等方式,督促该房屋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调查处理,但房屋所有人拒不接受。该村所在地的乡领导、包户单位领导以及市征迁办干部还多次远赴长沙,与房屋所有人面对面做说服动员工作,无果。9月7日,福安市建设局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向福安市人民政府提出依法拆除该房屋的申请获批准同意。9月8日、9月15日,福安市建设局两次下达通知,要求房屋所有人限期搬迁并腾空房屋,仍无果。9月16日,执法人员对该房屋所有人进行再一次劝导,但始终无效。当天,在妥善安排好郭氏俩兄弟一家的临时过渡居住房,并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保存等相关安置工作后,福安市建设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该房屋进行拆除。
(海西地产投资网 马彦凯辑)